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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7-20   浏览次数:

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和《关于确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要求,我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5项任务、9个项目,现就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服务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三大发展战略”,扎实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总体目标

对接“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精准扶贫”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根据四川“四大城市群”“五大经济区”不同区域发展定位,围绕四川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现实需求,统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通过三年建设,四川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内涵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四川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

三、总体规划

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要求,根据承担的25项任务9个项目,结合我省实际做好任务(项目)的总体建设规划。

——2016年,一是对已经启动开展的任务(项目)持续推进,加强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针对拟启动实施的任务(项目),做好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启动生产性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中心、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现代学徒制试点、技能大师工作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等建设任务(项目),做好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和建设工作。

——2017年,一是继续按照计划推进已经启动的任务(项目),加强过程实施,做好中期总结,梳理查找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任务(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开展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并持续推进所有建设任务(项目),积极督促项目承担院校保障落实建设经费。

——2018年,一是持续推进任务(项目)建设;二是对照教育部要求,及时检查各项任务(项目)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做好总结验收,系统总结行动计划实施的成绩和经验,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高职教育创新发展工作模式,并推广运用,为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做贡献。

四、主要任务(项目)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RW-5

1)主要目标:加强高职层面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指导和服务,力争我省高职院校合作办学质量稳中有升、稳中向好,高职教育对外影响力不断增强,对外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

2)具体措施:逐步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由简单的规模扩大、外延发展转入到提升质量、内涵建设的新阶段,逐步开展高职院校合作办学质量评估;鼓励学校开展境外合作办学,加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向国外推荐和宣传我省优质高职教育资源,支持优秀高职院校赴境外办学。

3)进度安排:2016年适时开展高职院校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持续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举办。

4)教育厅责任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2.发布实施“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RW-14

1)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15所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示范院校、200个应用型示范专业。

2)具体举措:下一个阶段新设置的本科院校,包括专科升格本科、独立学院转设等,鼓励其定位于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同时鼓励具备基础条件的本科学院向应用型转型。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探索设置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模式和途径,探索在航空航天、高端技术装备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领域,遴选服务面向明确、办学定位精准、质量水平过硬的国家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以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创办应用技术大学。积极鼓励有关高校开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试验与改革。同时,大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改革,建立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分类评价的政策引导体系。

3)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2017年,转型发展试点院校15所以上,启动建设200个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

4)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高教处、发展规划处、人事教师处、科技研究生处、考试院

3.修订“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RW-18

1)主要目标:出台《四川省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专业设置工作更加规范,新建专业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得到保障,专业服务业产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2)具体举措:依法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落实高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主体地位。加强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力度,引导高职高专院校围绕四川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机制,增强专业设置的自律性,加大投入力度,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3)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四川省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

4.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RW-19

1)主要目标:逐步建立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到2020年,职业教育集团基本覆盖全省高职院校、主要行业产业以及大中型企业。

2)具体举措:鼓励开展多元主体组建形式,规范职业教育集团管理程序,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治理结构,不断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质量,健全完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保障机制。

3)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四川省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2017年,持续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2018年,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职成处

5.持续缩减本科高校举办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RW-20

1)主要目标:进一步优化本专科结构,本科高校集中力量办好本科层次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读优质高层次教育的需要。到2018年,我省本科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中本科计划的占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具体举措: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本科计划增量,探索财政拨款激励机制,引导高校优化结构、归位发展,采取本科计划按比例置换专科计划等形式,逐年压缩本科高校的专科计划。

3)进度安排:公办本科院校2017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除边远、民族地区本科高校外,公办本科高校原则上2017年不再招收专科。民办本科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中本科计划的占比逐年增加。

4)教育厅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财务管理处

6.骨干专业建设。(XM-1

1)主要目标:立项建设省级重点(骨干)专业100个,带动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提高高职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具体举措:在高职院校中遴选100个紧贴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需求、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条件较好、社会认可度较高、就业良好的专业作为我省高职院校省级重点专业项目立项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

3)进度安排:此项目已于2014年启动,按照“项目一次确定,资金分年下达”的原则,2014年—2015年,省财政已投入1.72亿元。2016年,省财政继续投入1亿元支持项目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100个省级重点(骨干)专业建设。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择优遴选部分省级重点专业申报教育部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7.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XM-2

1)主要目标:建设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00个,逐步建立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通过3年建设,建成一批贴合四川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初步建立,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明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四川、实现“两个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具体举措:支持高职院校与省内规模领先、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共建10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优先支持贴合四川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择优遴选部分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申报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

3)进度安排:2016年,启动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10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8.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XM-3

1)主要目标:坚持扶优扶强,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具体举措:立项建设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5所。

(3)进度安排:2017年,全面启动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各项目院校积极投入资金,着力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持续加大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9.立项建设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XM-6

1)主要目标:立项建设省级高职高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门,建立国家、省、校三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通过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充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能力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具体举措: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整体规划,择优遴选部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国家级课程,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与过程监控,推动高校后续建设与推广应用,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3)进度安排:2016年,启动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1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任务。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10.建成一批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XM-7

1)主要目标:在省内高职院校中建设省级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20个,着力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践教学信息化和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明显提升,对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贡献度明显增加。

2)具体举措: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领域,建设省级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20个。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择优遴选部分省级中心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3)进度安排:2016年,启动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20个省级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任务。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11.建成一批骨干职业教育集团。(XM-8

1)主要目标: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重点建设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带动引领四川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

2)具体举措:以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作用,科学规划全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创新集团化办学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3)进度安排:2016年,启动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重点建成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职成处、财务管理处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1.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落实和扩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支持高校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自主选聘教职工、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RW-31

1)主要目标:构建政府、高校、社会新型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确高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社会的支持和监督作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的格局。

2)具体举措: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科学选拔学生,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自主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进一步支持高校扩大用人自主权,自主管理使用资产经费,自主扩大国际交流合作。

3)进度安排:2016年,基本实现高校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自主开展教育教学和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积极推进高校自主扩大国际交流合作。2017年,积极推动高校扩大用人自主权。2018年,高校自主科学选拔学生制度基本建立。

4)教育厅责任处室:法规综改处、人事教师处、高教处、科技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落实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资源。(RW-32

1)主要目标:通过探索建立民办高职院校按盈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制度,创新社会力量兴办高等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资源。

2)具体举措:扩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专业设置自主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进一步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探索通过信托、融资租赁、收费权质押贷款筹措办学经费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3)进度安排:2016年,开展调研,推进改革试点。2017年,按照国家部署,完善相关措施。2018年,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实施。

4)教育厅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

3.社会声誉好、教学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民办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可由省级政府统筹、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方案。(RW-34

1)主要目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规模、结构、质量匹配产业发展需要,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得到充分保障。

2)具体措施:组织专家队伍研究确定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指标因素和遴选原则,出台相关办法。根据高职院校申报,对申报高职院校的3年办学规模规划进行评审核定,核定后由高职院校按照社会需求、办学条件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对口高职、统考、高职单招的招生比例。

3)进度安排:2016年底出台遴选民办高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方案的相关措施。2017年,遴选3—5所高职院校进行试点。2018年,继续遴选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持续推进。

4)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考试院

(三)加强技术技能积累

1.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RW-36

1)主要目标:全省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主动适应新常态,主动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化,坚持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并举,大力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努力建设一流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有力支撑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和全面改革创新。

2)具体举措:新设置和调整的高等学校,以及布点的学科专业,应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对新型人才的实际需求,主动布局未来我省建设发展所急需的高等学校及相关专业。

3)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具体办法;2017,年持续推进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立起“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优异”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4)教育厅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高教处

2.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境)外办学,为周边国家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RW-41

1)主要目标: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高职院校与国外职业院校建立并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

2)具体举措:组织高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教育展,宣传四川教育,吸引沿线国家学生来川留学;大力支持我省高职院校与国外职业院校进行实质性合作,开展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等项目。

3)进度安排:2016年4月中下旬组织高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教育展;持续推进校际交流项目,力争2016年在川留学生总人数突破10000人,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较2015年有较大幅度增长;2018年,高职院校国际化水平有较大提高。

4)教育厅责任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高教处

3.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RW-42

1)主要目标:建成5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100门资源共享的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支持建设100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促进高职院校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明显增强。

2)具体举措:调整优化课程设置,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新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3)进度安排:2017-2018年,争取省财政“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将项目纳入支持范围;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学生处、科技研究生处

4.探索将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RW-43

1)主要目标:到2018年,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可以认定为课堂学习;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经过学校审核能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修业年限进一步放宽,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能够得到批准。

2)具体举措:推动高校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督促各高校结合教育部修改完善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具体落实办法。

3)进度安排:各高校2016年内按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出台新的学生管理规定。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学生处

5.鼓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RW-48

1)主要目标:鼓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2)具体措施:加强高职层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政策指导和服务,鼓励高职院校“走出去”与“引进来”同步发展。加强自身优势专业与特色学科跟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融合、创新,充分利用省、市政府奖学金鼓励政策,完善并努力提高奖学金管理机制和奖励标准,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

3)进度安排:力争2016年在川留学生总人数突破10000人;到2018年,高职院校国际化水平有较大提高。

4)教育厅责任处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6.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XM-15

1)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五个对接”,逐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现代学徒相关制度,使现代学徒制成为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并逐步实现常态化。

2)具体举措:根据各地产业发展情况、保障措施及试点院校办学条件、校企合作基础和试点意愿等,遴选部分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3)进度安排:2016年,立项建设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5个。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建设。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职成处、财务管理处

7.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XM-17

1)主要目标:积极发掘四川地方民进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在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中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技术技能积累。

2)具体举措:会同省文化部门、人社部门等,组织申报遴选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为技能大师开展同业技术交流以及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搭建平台,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创新创优、授艺带徒、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进度安排:2016年,立项建设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建设。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8.开发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XM-18

1)主要目标:建设5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创新创业教育初步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明显增强。

2)具体举措:建设一批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新指导等方面的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择优遴选部分课程申报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3)进度安排:2016年,立项建设5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2017年,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建设。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财务管理处

(四)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1.落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引导激励地市级政府(单位)建立高职生均经费制度。到2017年本省公办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RW-49)

1)主要目标:落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引导激励地市级政府(单位)建立高职生均经费制度,到2017年本省公办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2)具体举措:根据学校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级次,由同级财政负责建立本级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制度,安排落实相应的财政拨款。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财政部规定办法给予奖补。同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加强动态监测,把各地落实情况与奖补资金分配紧密挂钩。

3)进度安排:在现有基础上,省级和有条件的市(州)适当提高财政拨款水平。2016年,全面建立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全省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达到1万元,2017年达到12000万元。

4)教育厅责任处室:财务管理处

2.完成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RW-50)

1)主要目标: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全省40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章程核准工作。

2)具体举措:制定《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成立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按《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试行)》规定,对我省高校章程进行核准。

3)进度安排:2015年已分两批完成40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章程核准工作。到2016年12月,完成18所民办高职院校章程核准,实现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章程”,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4)教育厅责任处室:法规综改处

3.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参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设立学术委员会;一批(不少于20%)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RW-51)

1)主要目标:全省所有高职院校设立学术委员会,部分公办高职院校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

2)具体举措:根据学校章程做好校内规定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理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都能按章办事,实现我省高职院校均按学校章程设立学术委员会。保障学术组织在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学科研计划方案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咨询、审议、决策作用,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逐步设立有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3)进度安排:2016年底完成高职院校设立学术委员会,部分省属公办高职院校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

4)教育厅责任处室:法规综改处

4.巩固学校、省和国家三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RW-52)

1)主要目标:建立完善省级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发布制度,全面反映四川高职教育年度发展状况,主动接受第三方社会评价,推动四川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具体举措:加强质量年度报告的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深入挖掘四川高职教育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主动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加强整改完善。

3)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相关措施,明确年度质量报告撰写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院校质量报告,提升撰写质量。2017年,组织做好质量报告撰写、发布工作,加强院校报告的质量管理。2018年,总结推广经验。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督导办

5.加强分类指导,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RW-53)

1)主要目标: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2)具体举措:根据教育部总体指导方案制定四川具体工作方案、细则和实施规划。在省内遴选熟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和公信力的行业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等组成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省内高职院校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3)进度安排:2016年,制定出台《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试行)》和《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操作规程(试行)》;组织遴选专家,建设省级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库;成立省级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委员会。2017年,制订四川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框架和指导性方案,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指导学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2018年,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4)教育厅责任处室:高教处

6.发布实施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RW-54)

1)主要目标:树立科学的职称导向,建立健全与高职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引导高职院校教师不断提升师德和专业素养,为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具体举措: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3)进度安排:2016年启动调研并形成初稿,2017年制发文件,2018年组织实施。

4)教育厅责任处室:人事教师处

(五)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1.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RW-59)

1)主要目标: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2)具体举措: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督促指导高校制订贯彻落实《标准》的具体措施;指导有关培训基地围绕《标准》增强辅导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举办职业能力大赛等方式,引导辅导员把《标准》作为提高自身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3)进度安排: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标准》的各项要求。

4)教育厅责任处室:宣思处、人事教师处

2.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高职院校按师生比1:200配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RW-60)

1)主要目标: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具体举措: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启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分类指导;推广“易班行动计划”,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督促高校按规定严格落实辅导员配备比例;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

3)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适合高职学生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

4)教育厅责任处室:宣思处

3.全面推进《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测评体系(试行)》。(RW-61)

1)主要目标:推动《测评体系》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2)具体举措: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启动新一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继续加强对各地各高校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

3)进度安排:持续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落实,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督查测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4)教育厅责任处室:宣思处

4.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RW-62)

1)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

2)具体举措:建立完善高校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法治化水平;推选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引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创新。

3)进度安排:持续推进,保证必要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确保高校持续安全稳定。

4)教育厅责任处室:宣思处、安管处

5.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RW-63)

1)主要目标: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全面提升高职院校体育工作水平。

2)具体举措:学习、宣传《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认识;建立健全体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促进体育文化建设,组织早操、课间活动、课外锻炼等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学生运动队训练,有条件的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行为;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针对高职体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体育教育教学研究。

3)进度安排:2016年,组织调研,参照国家《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及具体的落实措施;2017年,布点部分高职院校进行试点工作,分析、评判试点院校的实施效果,修订方案;2018年,全面推广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再次调研、分析、评判,完善方案,申报结题。

4)教育厅责任处室:体卫艺处

6.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支持学生社团活动。(RW-64)

1)主要目标:深入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2)具体举措: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深入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举办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充分发挥校规、校训和教风、校风育人作用;完善大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

3)进度安排:持续推进,促使校园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文化建设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

4)教育厅责任处室:宣思处

五、组织申报

教育厅组织高职(专科)院校申报具体项目,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立项。各高职院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申报,并做好可行性论证,明确建设目标、思路和举措。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教育厅协调省级相关部门落实行动计划实施的工作责任。教育厅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按计划推进所承担的任务,并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加强任务(项目)建设,做好动态管理。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对任务(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有序有力推进;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工作要求,做好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验收工作。各任务(项目)承担院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任务(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及时登录“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填报承担的任务(项目)信息,做好动态管理。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公办高职院要在生均经费中统筹安排,设立专项资金,落实所承担的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各任务(项目)经费。民办高职院校要持续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确保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项目)顺利建设。各任务(项目)承担院校要积极争取更多渠道的投入,确保承担的任务(项目)顺利完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

教育部将把高职教育创新发展任务(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中央财政改革绩效对各省高职教育奖补资金安排的依据。教育厅也将定期组织对任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把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厅内处室和高职院校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相关处室(单位)和任务(项目)承担院校要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上报教育厅,形成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教育厅将根据各院校承担的任务(项目)推进情况,严格管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职业教育先进表彰奖励制度、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通过主流媒体和各种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方针政策、高等职业院校先进经验和技术技能人才成果贡献,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职业教育的理念,促进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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