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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操行成绩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7-26   浏览次数: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全面成才,学院每学期对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思想政治、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素质拓展和集体观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的学期操行成绩。学生操行成绩与评优、“专升本”、各类奖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就业推荐等挂钩。操行成绩评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定等级

1.操行评定等级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等五类。

2.操行等级与操行成绩的对应关系为:优(100分~90分)、良(89分~80分)、中(79分~70分),合格(69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二、评定办法

1.操行成绩的评定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公平”的原则。

2.操行成绩的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18周前后进行。

3.操行成绩的评定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每个学生班级成立操行成绩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班委、团支部成员和2~3名学生代表组成。

4.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辅导员(班主任)要指导评定小组的成员做好与学生操行成绩评定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登记工作。

5.操行成绩由评定小组初评后,初评结果交辅导员(班主任)审批。学生操行成绩最终以辅导员(班主任)确认的结果为准。操行成绩要与学生本人见面。

三、评定内容

(一)思想政治(20分):

1.热爱祖国和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社会责任感,争做“四有”新人。(8分)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6分)

3.积极参加学院、系部或班级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善待他人。(6分)

凡散播反动政治言论,或参与法轮功活动,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集会活动者,学期操行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二)学习情况(20分)

1.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或进步明显。(5分)

2.出勤情况好,无旷课或迟到、早退情况。(5分)

3.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5分)

4.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作业。(5分)

(三)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安全管理规定(10分)

(1)不使用、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

(2)不在寝室违规使用电器、燃点蜡烛。

(3)不私拉乱接电线、网线。

2.遵守校规校纪(10分)

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等处分。

凡是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的,学期操行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四)文明修身(20分)

1.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文明修养(8分)

(1)爱护校园环境: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攀摘花草、践踏草坪等行为。

(2)维护校园秩序:无冲闯校门、翻越学院围墙(围栏)或校内酗酒、公共场合抽烟等行为。

(3)男女文明交往,举止得体,无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

(4)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5)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2.诚实守信,严于律己(6分)

(1)遵守考场纪律,无考试作弊行为(有考试作弊行为者,本条目操行成绩为0分)。

(2)独立完成作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无剽窃、复制或抄袭等行为。

(3)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向学校或银行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

(4)向学校提供真实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5)无欺瞒家长或老师的行为。

3.宿舍文明建设(6分)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达到三星级的基本要求,积极争创五星级寝室。

(2)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个人内务规范。

(3)无起哄闹事、晚归或夜不归宿等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素质拓展(20分)

1.自觉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5分)

2.加强能力培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5分)

3.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学生团体、社会工作。(5分)

4.增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5分)

四、奖惩措施

每学期结束时,辅导员(班主任)将操行成绩及其相应等级记入《学生登记表》,并将班级操行成绩评定表交所属系部存档备查,作为对学生进行各项评优、“专升本”、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推荐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一个学期操行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年内各项评优和“专升本”考试,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不得参加学院就业推荐。

2.连续两个学期操行成绩在良及以上者,可以参加学年内各项评优和“专升本”考试,可以申请各类奖助学金、校友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3.对在校期间四次操行等级达到优秀的同学,学校授予其“文明修身标兵”的称号,并予以表彰;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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